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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医学院关于200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郧阳医学院关于200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 2号)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2009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附属医院中,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一门以上的本科理论课程、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或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人员)
二、申请认定人员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不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合格;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免测)。
三、申请认定的程序
1.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以学院为单位,于 4月7-4月15由个人进行网上报名,4月16由各学院统一向组织人事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7)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校教师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查核对;
3.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各专业小组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4.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认定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熟练操作个人网上报名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逐人通知到申请对象。现场确认申请人资料时须认真仔细核对原件,经确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规定上报申请材料。
1.未取得高校教师职称的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郧阳医学院本科理论教学教师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2.取得博士学位需要申请免测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的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任职资格,需要申请免测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的人员,应提供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由所在学院签署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5.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等顺序装订好。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请认定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间安排
1
组织人事部组织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培训
4月6日
2
个人网上报名http://www.jszg.edu.cn
详见附件一
4月7日—4月15日
3
申请人向各学院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在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专业评议组对需面试、试讲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4月7日—4月15日
4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月16日上午基础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4月16日下午第一临床学院
4月17日上午第二临床学院
4月17日下午第三临床学院
4月18日上午护理学院
4月18日下午药检学院
5
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4月23日
6
公示及反馈
4月24日-4月26
7
组织人事部确认信息,并将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4月27日